2008年5月24日星期六
误人子弟
用W760c拍摄、处理。
[Caption:快乐王子的眼里装满了泪水,泪珠沿着他的黄金的脸颊流下来。他的脸在月光里显得这么美,叫小燕子的心里也充满了怜悯。]
这个是给十万个为什么,大约是解释长颈鹿的脖子为什么那么长:
这个线条画的过于芜杂,尤其是长颈鹿身上的斑纹和周围的杂草,描线困难且扫描进去全是断线。后来又改过一版简笔的,以后贴上。
重新看了一遍巴金老先生译的快乐王子,发现这一部分写得还是相当有趣的(小时候光顾伤心了,看得也绝对不是“足本”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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……某一个夜晚一直小燕子飞过城市的上空。他的朋友们六个星期以前就到埃及去了,但是它还留在后面,因为他恋着那根最美丽的芦苇。他还是在早春遇见她的,那时他正沿着河顺流飞去,追一只黄色飞蛾,她的细腰很引起他的注意,他便站住同她谈起话来。
“我可以爱你吗?”燕子说,他素来就有马上谈到本题的脾气。芦苇对他深深地弯一下腰。他便在她的身边不停地飞来飞去,用他的翅子点水,做出许多银色的涟漪。这便是他求爱的表示,他就这样地过了一整个夏天。
“这样的恋爱太可笑了,”别的燕子呢喃地说,“她没有钱,而且亲戚太多。”
的确河边长满了芦苇,到处都是。后来秋天来了,他们都飞走了。
他们走了以后,他觉得寂寞,讨厌其他的爱人来了。他说:“她不讲话,我又害怕他是一个荡妇,因为她老是跟风调情。”这倒是真的,风一吹,芦苇就行着最动人的屈膝礼。他又说:“我相信他是惯于家居的,可是我喜欢旅行,那么我的妻子也应该喜欢旅行才成。”
“你愿意跟我走吗?”他最后忍不住了问她道。然而芦苇摇了摇头,她非常依恋家。
“原来你从前是跟我寻开心的,” 他叫道,“我现在到金字塔那边去了。再会吧!”他飞走了。
这是一只公燕子,在和一支轻浮未作任何个性描写的芦苇(女性)的恋爱告吹后邂逅忧郁的快乐王子,答应衔着后者身上发光的宝石金箔带给穷苦的人们,几欲离去却被王子的善心挽留。寒冬降临燕子发现自己爱上了王子,在冻死前他们接吻诀别,第二日随即光秃丑陋的王子也被投进熔炉。这也是王尔德同性恋癖性的一个折射吧,他自己对此也并不看好。
标签: MIS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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